疾管署於115年1月16日公告增列「立百病毒感染症」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將於公告次日起60日生效
- 發布機關:臺北市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疾管署於115年1月16日公告增列「立百病毒感染症」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將於公告次日起60日生效 (一) 立百病毒感染症為人畜共通傳染病,由立百病毒引起,其自然宿主為果蝠(狐蝠屬),並可感染豬隻等中間宿主,再傳染給人類,國內自2000年監測至今均無人類或動物確定病例。 (二) 傳播途徑主要分為動物傳人、食物傳播以及有限的人傳人三類,包含直接接觸病豬、食用受果蝠尿液或唾液污染的生椰棗樹汁等食品,或經由密切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呼吸道分泌物造成感染。 (三) 臨床症狀初期常出現發燒、頭痛、肌肉痠痛、嘔吐與喉嚨痛,隨後可能進展為頭暈、嗜睡、意識改變及急性腦炎,部分個案可出現肺炎與嚴重呼吸併發症,目前尚無核准之治療藥物或疫苗,WHO資料顯示致死率約40%至75%。 (四) 為減少受感染的風險,建議民眾避免前往立百病毒流行地區(孟加拉、印度喀拉拉州及西孟加拉州),如需前往流行疫情區域,應維持良好個人衛生(勤洗手、注意飲食清潔),避免接觸蝙蝠與豬隻,或接觸可能被蝙蝠污染的環境與物品,並應避免飲用生椰棗樹汁及食用受污染水果。 (五) 請民眾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及屍體、食渣、排泄物等。如發現野生動物屍體或發現野生動物需救助,請勿自行接觸處理,應通報本市1999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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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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