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對象 | 備註 | 處理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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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 | 第一類:設籍本市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且其父母之一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2年者。
| 第一類應備證明文件:兒童及父母之一(或監護人)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第二類應備證明文件:兒童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其他: (1)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 (2)罕見疾病患者─診斷證明書 (3)重大傷病者─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或重大傷病卡 (4)特殊個案者─本府社會局核定之證明文件 第三類兒童: 1.父母之一(或監護人)之國民身分證。 2.現場填寫「臺北市市民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卡申請表」。
| 隨到隨辦 |
新移民 (外籍及大陸)配偶產檢及生育調節補助 | 1.外籍配偶設籍前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補助,每胎10次。 2.補助新移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前「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 | 所需證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先生之身分證
| 20-30分鐘 |
補發中英文預防接種證明 | 設籍臺北市民眾 | 所需證件: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 1個小時 |
申請中文預防注射證明書 (英轉中) | 設籍臺北市民眾 | 所需證件:戶口名簿正本、原始預防注射正本及翻譯本、護照影印本
| 1個小時 |
申請中文預防注射證明書 (中轉英) | 設籍臺北市民眾 | 所需證件:戶口名簿正本、原始預防注射正本、護照影印本
| 1個小時 |
兒童視力篩檢 | 104.05.29~107.05.28出生幼童 | 111.5.28-09:00-12:00 | 立即得知篩檢結果 |
兒童聽力篩檢 | 107.05.29~108.05.28出生幼童 | 111.5.28-09:00-12:00 | 立即得知篩檢結果 |
血壓.血糖.血膽固醇檢查 | 限年滿40歲以上,設籍中山區 (男、女) | 每年1次
| 隨到隨辦,立即得知篩檢結果 |
口腔癌篩檢 | 1.30歲以上嚼檳榔(含己戒檳榔者)或吸菸習慣之民眾 | 每2年1次
| 於社區活動中篩檢,立即得知篩檢結果 |
子宮頸抹片篩檢 | 年滿30歲婦女 | 每年1次
| 於社區活動中篩檢或是醫院篩檢,約2-4星期由篩檢醫院寄發報告 |
乳房攝影轉介 | 年滿45-69歲(女) | 每2年1次
| 電話預約,協助安排受檢日期和醫院,約1個月後由篩檢醫院寄發報告 |
大腸癌篩檢 | 年滿50-未滿75歲民眾 (男、女) | 每2年1次
| 約1個月後由篩檢醫院寄發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