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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對象

備註

處理時限

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

第一類:設籍本市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且其父母之一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2年者。
第二類:
(一) 設籍本市0至6歲之兒童,且具本府社會局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者,或經本府社會局核定之特殊個案,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
(二) 設籍本市0至12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且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患者,或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核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者。
第三類:設籍本市0-6歲之第3胎(含)以上兒童且持有「臺北市第3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者。

 

第一類應備證明文件:兒童及父母之一(或監護人)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第二類應備證明文件:兒童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其他:
(1)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
(2)罕見疾病患者─診斷證明書
(3)重大傷病者─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或重大傷病卡
(4)特殊個案者─本府社會局核定之證明文件
第三類兒童:
1.父母之一(或監護人)之國民身分證。
2.現場填寫「臺北市市民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卡申請表」。

 

隨到隨辦

新移民 (外籍及大陸)配偶產檢及生育調節補助

1.外籍配偶設籍前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補助,每胎10次。

2.補助新移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前「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

所需證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先生之身分證

 

20-30分鐘

補發中英文預防接種證明

設籍臺北市民眾

所需證件: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1個小時

申請中文預防注射證明書 (英轉中)

設籍臺北市民眾

所需證件:戶口名簿正本、原始預防注射正本及翻譯本、護照影印本

 

1個小時

申請中文預防注射證明書 (中轉英)

設籍臺北市民眾

所需證件:戶口名簿正本、原始預防注射正本、護照影印本

 

1個小時

兒童視力篩檢

104.05.29~107.05.28出生幼童

 

111.5.28-09:00-12:00
111.5.28-13:30-16:30
111.6.22-13:30-16:30
111.6.23-13:30-16:30
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10樓大禮堂

立即得知篩檢結果

兒童聽力篩檢

107.05.29~108.05.28出生幼童

111.5.28-09:00-12:00
111.5.28-13:30-16:30
111.6.22-13:30-16:30
111.6.23-13:30-16:30
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10樓大禮堂

立即得知篩檢結果

血壓.血糖.血膽固醇檢查

限年滿40歲以上,設籍中山區 (男、女)

每年1次

 

隨到隨辦,立即得知篩檢結果

口腔癌篩檢

1.30歲以上嚼檳榔(含己戒檳榔者)或吸菸習慣之民眾
2.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須要求十八歲以上至未滿三十歲接受口腔黏膜之原住民檢具戶口名簿,戶口名簿影印乙份存於病歷中。

每2年1次

 

於社區活動中篩檢,立即得知篩檢結果

子宮頸抹片篩檢

年滿30歲婦女

每年1次

 

於社區活動中篩檢或是醫院篩檢,約2-4星期由篩檢醫院寄發報告

乳房攝影轉介

年滿45-69歲(女)

每2年1次

 

電話預約,協助安排受檢日期和醫院,約1個月後由篩檢醫院寄發報告

大腸癌篩檢

年滿50-未滿75歲民眾 (男、女)

每2年1次

 

約1個月後由篩檢醫院寄發報告